欢迎访问 江苏天玺律师事务所 官方网站!
咨询服务热线:025-84233959
网站首页
HOME
关于我们
ABOUT
精英团队
TEAM
新闻动态
NEWS
专业领域
FIELD
经典案例
CASE
咨询预约
CONSULTATION
联系我们
CONTACT
江苏天玺律师事务所
江苏天玺律师事务所
江苏天玺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子女抚养
债权债务
涉外婚姻
电话:025-84233959/84233989
传真:025-84860212
手机:13915984493(陈主任)br>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4号619室
邮编:210014
详细内容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涉外婚姻
>> 详细信息
涉外婚姻如何协议离婚?
发布时间:2015-05-31 阅读:1204次
涉外婚姻如何协议离婚?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各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六)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七)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上一篇:
涉外婚姻应注意些什么?
下一篇:
涉外婚姻财产归属事先约定为好
江苏天玺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65412号-1
电话:025-84233959/84233989 传真:025-84860212 手机:13915984493(陈主任)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4号619室 邮编:210014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房地产律师
、
南京法律顾问
、
南京法律咨询
、
南京离婚律师